再嗆美國學校 蔣友青緩起訴
蔣友青被控多次恐嚇台北美國學校。(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蔣家第四代蔣友青不滿被退學,以臉書、電子郵件恐嚇台北美國學校被判刑6月定讞,未料蔣前年又至美國學校嗆警衛「我還會再回來」再度挨告,士林地檢署昨將該案緩起訴;媒體採訪時,士檢以「兼顧被告權益及隱私」不提供新聞資料,也不說明緩起訴理由,做法罕見。
檢以隱私為由拒給資料
檢方以往只有在面對家庭暴力、性侵害等類刑案,基於保護被害人才會拒絕透露案情,此次對蔣所涉妨害自由案採保密態度,十分罕見,致外界懷疑檢方是否因蔣的身分特殊才會如此。
2013年8月起,蔣友青屢次到台北美國學校門前咆哮、比中指,並在個人臉書上恐嚇學校「Slaughter everyone(屠殺所有人)」和「Wish all of u would die(但願你們全都死光光)」,甚至寫電郵羞辱副校長Shaun「u punk bitch hope u get fucked in prison(你這××,希望你在監獄被×)」。
網友諷社會地位差很大
蔣友青一審遭依恐嚇危安公眾罪判刑6月、易科罰金18萬元,他原本上訴高等法院,但在開庭日前撤回,全案隨即定讞。前年11月,蔣再度前往該校,站在人行道上喃喃自語,嗆警衛「我還會再回來」等,校方接獲警衛通報,指示加強校內巡邏及門禁管制,發信通知學生、家長提高警戒,同時向警方報案。
士檢主任檢察官吳昭瑩偵辦本案年餘,昨依妨害自由罪處分緩起訴,但未循慣例提供新聞資料,也不說明緩起訴理由。有網友對此說「累犯還可以緩起訴,士檢該講講原因」,還有網友諷「難怪有人想改姓蔣,社會地位差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