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盜伐市價14萬牛樟 重罰148萬

林男借友人的貨車載運盜伐牛樟木塊下山。(記者蔡彰盛翻攝)

林男借友人的貨車載運盜伐牛樟木塊下山。(記者蔡彰盛翻攝)

2017/02/21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去年9月,林姓男子在新竹縣尖石鄉山區盜伐牛樟836公斤、價值14萬餘元,但去年12月森林法修正通過施行,採重判、重罰、沒收「三重懲罰」, 林男不僅被新竹地院重判1年2月有期徒刑,還被處以10倍的148萬餘元罰金,連借來的貨車也被宣告沒收。

伐貴重木 「三重懲罰」

法官調查,因牛樟屬於貴重木,根據森林法規定,須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併科贓款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金;且供犯罪所用之物,不論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須沒收。林男開的不是自己的車,也須宣告沒收。

法官依新修正的森林法竊取貴重木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2月,併科罰金148萬8000元,犯案用的小貨車沒收,如不能沒收則追繳其價額。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