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遭醉女控繞車詐財 衛星路線圖還他清白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呂姓女子去年6月指控,林姓運將繞路詐財、私行拘禁,她途中打21通電話向家人求救,最後拿出電擊棒威嚇,才平安脫身。檢察官調查,全案起因於雙方對行車位置誤解,引發連串誤會,呂女還曾把手機給林男,由家人報路,根本不構成私行拘禁,處分不起訴,呂女已提再議。
雙方對行車位置誤解
呂女昨接受媒體採訪,質疑檢察官縱放嫌犯,提再議只是要對方還她公平、清白跟道歉,其他的都不要;林男則回應,感謝檢察官還他清白,尊重呂女聲請再議的權利,其他不願多談。
呂女控訴,她與朱姓閨密去年6月12日凌晨飲酒狂歡,早上近7時在北市光復南路搭上林男的車,表示要去新北市新莊區,未料才閉目養神一下,車竟開到高速公路,逼問林男要去哪,才知他開往基隆。
她改口要去汐止外婆家,並要求下交流道,見林男不理會,隨即怒吼:「如果不讓我們下車,就尿在你車上!」林男才開下台北交流道,放她們至延平北路四段某宮廟上廁所。
她當下給1000元表明不搭了,林男卻強拉朱女上車,她不得已只好跟上車,並於8點半抵達汐止,又給1500元車資,期間共打21通電話向家人求救。
林男辯稱,呂、朱上車時都帶醉意,報不清楚目的地,呂女便拿出證件,要求載往上面記載的新莊地址,行經三重忠孝橋、中山橋間高架道路時,呂女改口往汐止,由家人透過電話報路名,他從沒提過基隆,也未強拉朱女上車。
朱女則稱,她當時醉了,沒什麼印象,不知道是誰把她拉上車。檢察官檢視車隊提供的行經路線圖,與呂女手機21通發話定位比對,時間、地點皆吻合,並無繞路情事。
檢察官另傳5名家屬,雖稱電話中有聽到:「司機好奇怪!不知道要把我載到哪裡…」但沒有求救,也承認有向林男報路。
檢察官認為,雙方顯然對行車位置產生誤解,且呂女還能打21通電話,難認林男詐欺、私行拘禁,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