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撿屍性侵 美籍教師判刑3年2月
2017/02/03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美籍美語老師阿P(化名)到高雄夜店飲酒作樂,見阿美(化名)醉倒店內沙發,竟趁機把她抱上計程車載到摩鐵性侵,友人發現阿美失蹤,報警協尋逮獲阿P,最高法院昨依乘機性交罪,判阿P 3年2月徒刑確定,服刑期滿後將驅逐出境。
判決指出,前年10月2日晚間10點,阿P到高雄某夜店喝酒跳舞,搭訕阿美等台籍女子,阿P看到阿美醉倒在沙發上,拿出他住的摩鐵名片邀請阿美等人去房間休息遭拒,此時阿美同行友人進舞池跳舞,阿P見有機可乘,抱起阿美逕自離開夜店,搭計程車到摩鐵開房間並性侵,友人察覺阿美不見,警方獲報一路追到摩鐵逮捕阿P。
服刑後驅逐出境
庭訊時阿美指控遭阿P性侵時,曾試圖推開他,但自己醉到無力抵抗;阿P承認犯行,並向阿美道歉,律師代為求情希望判緩刑;高雄高分院認為,刑事局驗出阿美下體有阿P的DNA,且下體和處女膜有新的撕裂傷,認定阿P性侵。
合議庭認為,阿P嚴重破壞我國治安和善良風俗,並危害社會秩序,惡性不輕,但考量他已賠償30萬元並獲得阿美原諒,判處3年2月徒刑,但因刑期超過2年,不符緩刑規定,執行完畢後將驅逐出境。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