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運鈔客 1年半錢進泰國逾4億
「人肉運鈔客」時有所聞,圖為2015年運鈔客在桃機闖關被逮。 (資料照,記者姚介修攝)
〔記者鄭淑婷、姚介修/桃園報導〕地下匯兌商機龐大,「人肉運鈔客」夾帶鉅額台幣在機場闖關的案件層出不窮,58歲泰國籍吳姓女子與44歲同鄉古姓男子,協助在泰國的胞妹,從台灣運送鉅款回泰國,大賺價差,1年半就運出台幣4億多元,警逮2人及負責到各地收現金的54歲台灣籍李女,桃園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起訴3人。
收地下匯兌現金賺匯差
過去人肉運台幣出國沒有罰則,即使查獲,只能清點後發還,單是去年,桃園機場就查獲旅客夾帶台幣超過3億元。有鑑於此,立法院去年12月28日已修正洗錢防制法,今年6月28日起,出境旅客攜帶超量台幣或未申報台幣闖關,將會全數沒入。
起訴書指出,吳女的胞妹專營地下匯兌,她在泰國遠端遙控指揮李女,到台灣各地的泰國雜貨店收貨、送貨時,順便收取店家欲地下匯兌的現金,再轉交給吳女、古男搭機帶回泰國。2人從102年8月至104年1月,成功運出3億元及1億多元台幣,抵達泰國後交給吳女胞妹兌換泰銖,大賺匯率價差。
1台女2泰人起訴
吳女坦承協助胞妹運鈔,表示往來台灣、泰國的機票錢都由胞妹支應,每趟有3、4千元泰銖的運送工資。古男供稱,以報紙包裹現金夾藏在行李箱或隨身行李,抵達泰國後交給吳女胞妹,每天有1000元泰銖的酬勞。
檢方查出,光是吳女1人就成功運鈔44次,她運出的金額超過台幣3億元,依違反銀行法起訴3人,並對吳女的胞妹發布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