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配嗆砍小王 還告他傳染性病
2016/11/22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楊姓男子與已婚的越南籍阮姓配偶搞婚外情,後來兩人因債務糾紛分手,他不滿被阮女嗆:「要我叫人綁你起來砍你腳、手,還是小鳥?」怒控阮女恐嚇,檢方起訴;阮夫反控楊男相姦,還出示病歷指楊害他妻子染性病,經高檢署發回續查,台北地檢署仍認為,查無2人性器交合的證據,再次將楊男不起訴。
阮夫指控,101年5月至103年4月,楊男與他妻子通姦嘿咻50次,導致妻子懷有楊男的孩子,還害妻子感染皰疹等性病。
阮女證稱曾與楊男通姦,除提出2人開房間的收據及飯店名片,還稱曾一起到某婦產科治性病,她還動手術拿掉楊男的孩子;她另指出,曾用手機拍下楊男在飯店淋浴的影片,但後來刪除了。
無性交證據 男方不起訴
楊男強調只有親吻、牽手,沒上床;楊男抱怨,阮女是不滿前案被他提告恐嚇遭起訴,才與丈夫聯手挾怨報復。
檢方調閱婦產科病歷,確認2人曾因感染第1型皰疹病毒就醫,阮女還進行墮胎手術;但婦產科醫師證稱,該型病毒是經口腔分泌物傳染,不屬於性病;另墮胎一事,無法證明懷楊男的種;至於投宿紀錄因時間久遠已刪除,檢方考量查無其他通姦事證,將楊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