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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準岳父撂人揍悔婚男 逼跪4小時洗門風

    2016/10/04 06:0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63歲男子阿德(化名)愛女心切,不滿劉姓準女婿悔婚,帶老婆與友人到劉男的公司討公道,除動手掌摑他,還強逼劉男念悔過信,自辱「卑劣小人、毫無理由悔婚、該下十八層地獄」等,並逼迫登門道歉,跪女方家門口洗門風4小時,劉事後狀告強制、公然侮辱等罪,台北地院判阿德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逼劉男念悔過信

    據指出,悔婚的劉男繼承家業,擔任貿易公司負責人,102年間透過友人介紹,以結婚為前提與阿德的女兒交往,旅居國外的劉男父母,同年12月還特地返台提親,雙方約定隔年5月登記結婚,7月再公開宴客。

    北院判決指出,阿德原本喜迎女兒大婚之喜,著手辦理結婚及宴客事宜,但婚前一個月,劉男以雙方宗教信仰、個性不合等為由退婚,阿德認為面子掛不住,前年4月28日帶著老婆與友人上門質問,把劉男拖出辦公室,連續甩劉男耳光。

    阿德除打劉男,還準備一封悔過斥責信,逼迫劉男大聲唸出自辱,信中除提到「卑劣小人、毫無理由悔婚、該下十八層地獄」外,也要求他登門道歉,並在家門口跪上4小時洗門風,事後不得在網路上張揚此事,再逼劉男自持手機拍照傳給劉父。

    護女心切反被判刑

    劉男事後提告,阿德承認犯行,法官依強制、公然侮辱判決有罪;另毆人、毀損部分,已在前年底判半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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