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馬路三寶/竹科男不打方向燈 害死騎士判賠595萬
新竹市消防局趕到現場搶救被壓在小客車底下的詹男。(竹市消防局提供)
騎士彈飛 再遭後車輾死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行車千萬要依規定打方向燈!擁有碩士學歷,在竹科面板大廠任職的黃姓工程師,2年前開車右轉時疏忽未打方向燈,導致後方詹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追撞後彈出遭後方來車輾死,詹母及其妻女向黃男連帶求償1327萬元,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賠595萬元。
法官調查,103年3月9日晚間9點多,黃男開小客車行經新竹市寶山路,欲右轉駛入加油站,但他未打方向燈即驟然往右減速煞停,後方騎機車的詹姓男子往左側閃繞不及,擦撞黃車左後方向燈處,人車往內側車道倒地滑行,後方開車的蘇女閃避不及,輾過詹男身體,送醫不治。
黃男辯稱,是詹男邊騎機車邊打手機才會追撞他,且蘇女當時開車要去接男友因已遲到,超速或未能保持安全距離撞上詹男,應由蘇女負過失致死之責,但黃男拿不出證據證明。
上有老母 稚子未滿週歲
經送鑑定,確認肇事原因乃黃男駕駛車輛欲進入加油站時,未顯示右轉方向燈,即貿然減速向右轉向停止,詹男失控追撞因而掉落內側車道,遭後方反應不及的車輛輾壓致死。
竹科男 還被判刑半年
法官認為,黃男有過失卻未坦認犯行,且遲未與詹男家屬和解,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確定;詹男的老母與妻女共4人另連帶求償1327萬元。
法官認為詹男結婚未滿4年即遭此劇變,在科技公司當技術員的妻子與無業的母親,哀痛自屬重大,留下2名幼子僅3歲、未滿1歲,自此無父親陪伴照顧,精神損失亦屬至鉅。審酌肇事的黃男任職於面板大廠,月薪約9萬元,判賠595萬元。
竹科工程師在新竹市寶山路想右轉進入加油站時,因未打方向燈,導致後方機車追撞,彈到圖左的安全島旁,再被後方來車輾死。(記者蔡彰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