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性侵3年 13年後才曝光
2016/09/05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28歲女子小美(化名)年幼時,因家境問題寄居在新北市舅舅家,與大她4歲的表哥同住一房,升國中後雖已搬出,但週末仍常赴舅舅家玩,卻遭表哥連續性侵,直到小美升高一才結束,小美為了家族情誼隱忍13年,直到25歲那年才鼓起勇氣向父母說出實情,父母得知女兒受盡委屈,陪同小美報警追究。
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小美被侵犯時為12至15歲的少女,即使表哥未違反她的意願,仍觸犯妨害性自主罪,考量表哥全盤認罪,事後賠償137萬元達成和解,依適用刑法舊法「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連續犯,判表哥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條件是義務勞務240小時,並接受檢方指定的心理輔導或處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