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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1個字 差點不能繼承

2016/08/11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阮姓婦人,自幼被「阮呂」姓養父扶養長大,養父母刻意保留她生父的姓(黃),讓她能知道自己也是黃家人,登記時卻只有「阮黃」,少了呂字,加上戶籍沒記載收養時間及養父母名字,阮婦近期又有土地須辦理繼承,提訴確認收養關係存在,新北地院法官判定收養關係存在。

阮婦提訴指出,她被養父母收養時間是34年12月,當時戶政系統較亂,未詳細記載收養時間,僅記載她是「養女」,如今因養母過世,遺留一筆土地須辦理繼承,她也有繼承權,因戶籍當時未詳細記載收養時間及註記養父母姓名,導致她身分不明、損害繼承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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