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分手 7萬多人看過這張八爪椅
宜蘭縣俞姓男子不滿前女友分手,竟把2人在八爪椅性愛畫面,PO上色情網站,圖為影片中的八爪椅。(記者江志雄翻攝)
男報復前女友 性愛影片PO色情網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俞姓男子不滿與女友小美(化名)分手,把2人交往期間在八爪椅拍攝的性愛畫面PO網,辦案人員說,俞男將影像PO到全球最大色情網站,1年半來已有7萬多人次瀏覽,宜蘭地院以上傳至網際網路方法,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俞男3月徒刑,可易科9萬元罰金。
38歲俞男與小美100年相偕到摩鐵開房間,俞男拍攝翻雲覆雨過程;103年10月分手後,俞男心有不甘,將性愛影片PO到色情網站。
小美報警緊咬前男友偷拍,檢方以散布猥褻物品罪、散布竊錄內容罪將俞男起訴,建請法官採刑責較重的散布竊錄內容罪處刑。
俞男庭訊否認散布影片,供稱是朋友告訴他,才知影片在網路流傳,並指電腦硬碟受損曾送修,懷疑因此外流,但被電腦業者打臉。宜蘭地院合議庭認為,俞男與小美分手過程非平和,推斷他對此心生不滿,才把性愛影片上傳網路供人觀賞。
合議庭勘驗影片畫面,裸女先躺在俗稱八爪椅輔具,面貌清楚,全裸男子隨即入鏡,看不清容貌,性愛過程均未看鏡頭。
合議庭認為,整部影片中,男女雖未直視鏡頭,然攝影機轉來轉去,拍攝場景應非寬敞,小美是否被偷拍仍有疑點,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未採信女方所言,審酌相關事證,不符刑法竊錄行為,改依以上傳至網際網路方法,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刑。
法官斥責俞男僅因感情糾紛,竟透過網路無遠弗屆特性散布性愛影片,應受懲罰,俞男上傳影片檔屬電磁紀錄,非磁碟、錄影帶之類的附著物及物品,無法依規定沒收;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