豢養保育類黑翅鳶 違野保法送辦
2016/06/22 06:00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44歲蘇姓男子抓到二級保育類動物黑翅鳶,覺得漂亮便私下豢養,昨日被保七總隊刑警大隊根據檢舉查獲,警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至於黑翅鳶則交由動保人員帶回觀察,評估健康狀況後再決定是否野放。
保七總隊調查,蘇男在私人停車場擔任收費員,因喜歡豢養鳥禽,2個月前在新北市汐止新台五路二段住家頂樓旁的鴿舍,驚見黑翅鳶似乎企圖要捉賽鴿,便徒手將黑翅鳶捕回,養在收費停車場旁的鐵皮屋內,此舉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6萬至30萬元不等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