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作假帳 前國防部長陳履安緩起訴
2013/01/23 12:57
〔記者林俊宏、侯柏青/台北報導〕擔任陳誠文基金會董事長的前國防部長陳履安被控涉嫌侵占基金會款項2420萬元,並報假帳,台北地檢署認定侵占已逾時效,今將他處以不予起訴,不過,偽造文書部分仍在時效內,北檢將陳履安處以緩起訴處分,另要求他須向國庫繳交10萬元。
陳履安曾任監察院長及經濟部長,他是陳誠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掌管基金會資金調度,同案被告陳台孟是基金會工作人員,負責歷年向教育部申報工作計畫、財產清冊等。
檢方說,調查局日前接獲線報指出,陳履安在民國90年以前涉嫌挪用基金會設立基金新台幣2420萬元並花用殆盡,觸犯侵占罪嫌。
陳履安從90年間起,陸續向民間金主或親友調借資金約2420萬元後,持向銀行申辦定期存款,以取得定期存款單影印留存供教育部備查,作為基金會存款證明,表彰基金會仍保有設立基金2420萬元的假象,待取得定期存款單後,再提前解約,並將錢還給債主。
陳履安向檢方表示,基金會動用的錢,他已經借錢補回,以後本金部分不會再動用;基金會的錢,沒有分毫花在私人用途。
檢方審酌陳履安涉嫌侵占罪部分,已過10年時效,不予起訴,至於陳履安及陳台孟涉嫌作假帳進行申報部分,2人坦承犯行,依偽造文書罪嫌,予以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