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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怖前男友!在IG、抖音散布前任裸照、性影像被訴

    台北市孫姓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將含有小如面容及胸部、私密部位的性影像與私密照,轉傳至IG與抖音(TikTok)帳號的限時動態被檢方起訴。(情境照)

    台北市孫姓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將含有小如面容及胸部、私密部位的性影像與私密照,轉傳至IG與抖音(TikTok)帳號的限時動態被檢方起訴。(情境照)

    恐怖前男友惡意散布前女友私密片被起訴!台北市孫姓男子與前女友小如(化名)分手1年後,竟將含小如面容、胸部、私密部位的性影像與私密照片,轉傳至IG與抖音(TikTok)。基隆地檢署偵辦後,認定孫男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無故散布他人性影像罪,將他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孫男與小如曾為男女朋友,雙方於2024年初分手。不料,孫男事後向綽號「小周」的不詳人士,取得小如的影像與私密照後,於去年7月2日清晨5時許,在他台北市住處,將10多張含有小如面容、胸部、私密部位的性影像與私密照片,轉傳至IG與抖音內。

    小如當天上午上網瀏覽IG時,赫見自己的裸照與性影像,馬上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調查前往扣押孫男手機,將孫男依法究辦。起訴指出,孫男在警詢及偵訊時,雖坦承有上傳小如的性影像至限時動態,但辯稱:「不知道這有沒有算違反個資法!」

    檢方認定,孫男散布小如的裸照與影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與刑法觸犯無故散布他人性影像罪,請法院依刑度較重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論罪;扣案之犯罪載體手機亦聲請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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