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性侵產女在台難覓家庭 瑞典夫妻跨海收養送暖

    女童因生母遭性侵產下、家族背景特殊在台難媒合,瑞典夫婦跨海聲請收養,台南地方法院裁定認可。資料照,與本案無關。(記者王捷攝)

    女童因生母遭性侵產下、家族背景特殊在台難媒合,瑞典夫婦跨海聲請收養,台南地方法院裁定認可。資料照,與本案無關。(記者王捷攝)

    一名女子遭性侵產下女童,因家族背景在國內難覓收養家庭,一對瑞典夫婦主動接納,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符合女童最佳利益,最後裁定認可收養。

    女童生母因身心障礙長年安置於機構,不幸遭性侵產下女童,生母考量自身照顧能力與支持系統有限,為了孩子著想決定出養,由於女童家族有多名成員具智能障礙,在國內始終找不到合適家庭接納,善牧基金會台南嬰兒之家評估後,轉介至國外機構尋求媒合。

    經瑞典收養機構推薦,卡爾‧克里斯蒂安‧魏斯曼(Carl Christian Weissmann)與阿薩‧克里斯汀‧魏斯曼(Asa Christine Weissmann)夫婦得知聲請收養。這對夫妻結婚多年、感情深厚,工作與經濟相當穩定;兩人過去雖曾歷經收養終止的失落,但依然抱持積極承諾,期盼迎接新成員。

    社工訪視報告指出,魏斯曼夫婦人格成熟,對女童原生語言與文化展現高度尊重與包容。在法院調查時,生母與這對瑞典夫妻均出庭陳述同意,並清楚理解法律效力。評估認為,夫妻兩人具備良好抗壓與溝通能力,能給予女童充分心理依靠,有助於孩子在異國生活健全適應。

    台南地方法院審酌各項評估,認定女童確有出養必要,且瑞典夫妻的經濟狀況、品行與親職能力均能提供良好照護,完全符合兒童最佳利益,因此依法裁定認可收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