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屬國民黨附隨組織 56.1億資產凍結確定
黨產會認定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依照黨產條例凍結救國團56.1億餘元的資產。(資料照)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黨產會)於2018年間認定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依照黨產條例凍結救國團56.1億餘元的資產,救國團不服,提出行政訴訟盼能撤銷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救國團敗訴。救國團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依黨產條例,針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主動立案調查,並舉辦2次聽證會。黨產會認為,救國團曾受國民黨實質控制,且救國團是國民黨遷台後決議,交由行政院籌組成立,認為救國團確實是受國民黨主導,並於2018年8月7日處分,認定其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禁止處分不當取得的財產。
救國團於2018年9月28日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閱相關卷證以後,認定救國團設立時,形式上雖然隸屬於國防部,但創團至1999年間,國民黨對救國團的人事具有實質控制力,尤其國民黨內規明定救國團推展業務領導等,皆證實救國團人事、業務、財物均受到國民黨實質控制。
合議庭指出,救國團1969年間解除與國防部隸屬關係,並成為受行政院督導之社會運動機構,再於1989年依人民團體法登記為公益社團法人,國民黨實質控制關係均續存在,直至1999年初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但相關財產既未經釐清權屬,難認是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國民黨,因此黨產會處分並無違誤,判決救國團敗訴。
救國團不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駁回上訴,救國團敗訴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