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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芊芊被爆與趙建銘爽遊北海道稱「員旅」 律師分享2出軌案例渣夫皆敗訴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自曝得知當時趙建銘帶許姓女護理師出國時,難道不會想氣到拿刀砍老公嗎?(記者王俊忠攝)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自曝得知當時趙建銘帶許姓女護理師出國時,難道不會想氣到拿刀砍老公嗎?(記者王俊忠攝)

    前總統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的離婚紛爭引發關注,有媒體報導,陳幸妤曾多次期盼全家出國旅遊,但未能如願,趙建銘卻曾與護理師許芊芊去日本北海道旅遊。許女事後向陳幸妤說,北海道的旅遊和另次的歐洲行程都是員工旅遊。律師房彥輝表示,如明知交往對象為他人配偶,或配偶行為不誠實而破壞婚姻,受侵害者將可依法請求賠償,並分享2起荒唐的出軌案例。

    名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房彥輝指出,配偶權,是指配偶間因婚姻關係互負保持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幸福之忠實義務為內容之權利。婚姻是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其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而夫妻互守誠實,是為確保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故應理解為配偶因婚姻契約而互負誠實之義務。

    房彥輝提醒,如明知交往對象為他人之配偶,或配偶之一方行為不誠實,互動方式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而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即屬違反上開忠實義務或婚姻契約義務之侵害配偶權行為,受侵害之一方因此所受精神上痛苦,自得依法請求賠償。

    房彥輝也分享2起相關案例。其一為一名妻子指控,丈夫經常不接電話,報備行蹤也與信用卡消費地點對不上。甚至還有名女子多次深夜來電丈夫。之後,妻子更陸續發現丈夫與該女子多次投宿飯店、旅館及民宿,家中甚至出現旅館標籤的沐浴用品。

    妻子提告主張,丈夫不僅與女子在外同居,還曾被目擊在購物商場親密挽手同行,已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

    丈夫則強調,女子是自己的學生,雙方僅是師生情誼,並指對方因行動不便且罹患多種疾病,需要他協助攙扶;住宿部分,丈夫否認與女子同房,稱自己皆睡在車上,沒有任何婚外情或侵害配偶權情事。不過,法院審理後並未採信其說法,判決妻子勝訴。

    另起案件,當事人指控配偶與一名女子發展婚外情,但配偶辯稱,該女子其實是友人安排的「商業伴遊」雙方互不相識,且同行出遊時現場還有另外兩名友人。

    其配偶主張,徵信社拍攝畫面刻意避開其他同行者,營造單獨約會的假象,且即使兩人有牽手、摟腰、餵食等互動,也只是商業伴遊過程中的正常行為,並未同房過夜、無侵害配偶權。女子也表示,只是提供商業伴遊服務,不知對方已婚,無刻意介入婚姻。

    法院審理時雖認定,原告在分居後於配偶住處外裝設監視器,長期拍攝出入狀況,已侵害隱私,證物不具證據能力,但仍從其他證據發現,兩人出遊期間不僅牽手、挽手逛街、親密餵食,還有搭肩、摟腰甚至觸碰臀部等行為,一審認定配偶須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因無法證明女子知悉對方已婚判其免賠;全案目前仍由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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