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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騷擾54天!變態人夫拿裸胸照威脅PO網 法院判賠10萬

    高雄變態男取得被害人裸露胸部的私密照片後,開始瘋狂追求跟蹤騷擾。(情境照)

    高雄變態男取得被害人裸露胸部的私密照片後,開始瘋狂追求跟蹤騷擾。(情境照)

    高雄市蔡姓已婚人夫前年3月間,以不詳方式取得一名成年女子裸露胸部的私密照片後,開始瘋狂追求跟蹤騷擾,自同年3月30日至5月23日間,展開長達54天的瘋狂轟炸。他反覆利用FaceTime及兩支行動電話,傳送該私密照,並狂言「每天看著你的照片DIY」、「是要玩3P嗎?」等粗鄙且帶有性騷擾意味的文字。

    眼見女子不從,蔡男更使出外流手段恫嚇,連環傳訊「我先傳給你看,等我全部Po FB」、「你叫我Po的,所以序文要寫什麼?」,甚至按表操課瘋狂撥打電話,強行干擾並要求聯絡,導致女子每日活在私密照隨時被公諸於世的極度恐懼中,日常生活與社會活動遭到嚴重破壞。

    受害女子因身心受創,依法提起訴訟,向蔡男索賠精神慰撫金60萬元。法院審理期間,蔡男經合法通知未到場辯論,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作聲明或陳述,法院傳訊被告配偶證述及相關事證,認定被告犯行。

    橋頭地院法官審酌,蔡男為一己私利,違反被害人意願進行干擾與強迫追求,其加害手段惡劣、動機卑劣,且騷擾時間長達近兩個月,已對被害人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在權衡兩造年齡、社會地位及資力等一切情狀後,認原告精神損害賠償以10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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