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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市府驚爆4人採購洩密2人交保 時任盧秀燕祕書李政軒也涉案

    台中市政府驚爆採購洩密,現任市府參事顏迺倫、秘書處主任秘書黃雅希等4人遭搜索約談後,顏迺倫、李政軒分別以15萬元、30萬元交保。(記者陳建志攝)

    台中市政府驚爆採購洩密,現任市府參事顏迺倫、秘書處主任秘書黃雅希等4人遭搜索約談後,顏迺倫、李政軒分別以15萬元、30萬元交保。(記者陳建志攝)

    台中市政府驚爆勞務採購洩密,台中地檢署本月6日前往台中市政府秘書處和現任市府參事顏迺倫、秘書處主任秘書黃雅希、國際事務科科長洪隆益及曾任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李政軒(當時為盧秀燕秘書)等人的住處執行搜索後,認4人涉嫌洩密罪嫌重大,其中顏迺倫、李政軒2人並分別諭知新台幣15萬元、30萬元交保及限制出境、出海。

    台中地檢署表示,現任台中市政府參事顏迺倫、秘書處主任秘書黃雅希、國際事務科科長洪隆益及曾任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李政軒(當時為盧秀燕秘書)等人,因涉嫌於2020年辦理台中市政府秘書處的勞務採購案涉嫌洩密等案件。

    台中地檢署經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報請指揮偵辦,由陳君瑜檢察官於8月6日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航業調查處台中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持台中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台中市政府秘書處及被告顏迺倫等4人住處執行搜索,並約談顏男等4人、同案被告林姓廠商及證人9人到案說明。

    全案經檢察官偵訊後,認顏迺倫、李政軒、黃雅希、洪隆益等4人涉犯洩密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其中顏迺倫、李政軒2人分別諭知新台幣15萬元、30萬元具保候傳及限制出境、出海;餘被告及證人則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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