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白沙屯進香幫女信徒按摩 被控襲胸摸屁股「這關鍵」無罪
台中一名陳姓軍人,遭女信徒指控幫忙按摩「吃豆腐」,台中高分院認眾目睽睽無人制止與常情不符,近日駁回上訴,無罪確定。(記者陳建志攝)
台中市陳姓軍人前年4月間參加苗栗白沙屯一間宮廟進香活動,在住處幫同行女信徒小莉(化名)按摩舒緩,事後遭控伸手摸大腿及下體性騷擾,陳男否認涉案,強調當時眾目睽睽,「不可能神明面前吃人家豆腐」,台中地院一審認定女信徒說法前後不一、案發地點多人在場,認定事證不足,判無罪,上訴二審近日駁回,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時為現役軍人的陳男,2024年4月27日參加苗栗白沙屯一間宮廟徒步至屏東萬丹的進香參拜行程,途中行經陳男的住處神轎駐駕休息,陳男幫參與進香的小莉(化名)按摩舒緩,當晚7點在客廳幫忙按摩,卻被小莉指控,在按摩大腿時觸摸下體,經反映不舒服,在改按腋下時觸摸胸部側邊,後來還用下體碰觸小莉屁股,以此方式進行性騷擾。
陳男在法院審理時,堅決否認性騷擾,強調幫小莉按摩時,沒有碰觸她的胸部、屁股或下體,按摩過程中小莉也沒有表達不舒服。
台中地院認為,擔任宮主的駱男,因對陳男恐嚇、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遭起訴後,小莉才在同年8月23日報案提告,但鐘姓證人在開庭時法官詢問:「今日來開庭前有無人指導你要如何作證?」鐘男竟沉默20多秒後才回答:「沒有」,其他另外3名駱姓、鐘姓、姚姓證人的證詞,可信度也都有疑義,加上案發當時有多人在場,卻無任何人加以制止,放任陳男繼續騷擾小莉,與常情明顯違背,判決陳男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二審。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認為,小莉是在駱姓宮主因和陳男糾紛被起訴後,才對陳男提出告訴,提告的動機可疑,且最大的疑點是當時眾目睽睽,卻沒有人制止,認為小莉當時有叫了一聲,可能是被按到會痛的穴位,或被拉伸時卡了一下而叫痛,未必是被碰觸到隱私部位而叫出來,加上小莉供述前後不一,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