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40萬稅被查封」姊夫幫還債 土地翻倍漲2660萬卻反目
張姓男子因欠稅導致土地遭查封,姐夫出手救人竟挨告。示意圖(資料照)
張姓男子因欠稅導致屏東恆春土地遭查封,2011年間由嚴姓姊夫代償40萬元欠稅並辦理土地過戶,不料土地於2014年以2660萬元賣出後,張妻向姊夫借款10萬元遭拒,氣得提告索討415萬元並控背信,但法官認定不算「借名登記」,判張男敗訴。
判決指出,張姓男子於2000年間因多次違反交通法規及欠稅,導致名下與母親、手足共有的屏東恆春土地遭法院查封。張母為免祖產受影響,協調嚴姓長女婿(姊夫)出面替張男清償40多萬元稅費及債務,並將張男名下的3筆不動產應有部分過戶至嚴男名下。
2014年7月間,嚴男與張母等共有人合意將其中一筆土地以2660萬元出售,扣除相關費用後由各共有人分得。不料,早已非共有人的張男在2022年間,因妻子向嚴男借款10萬元遭到拒絕,心生不滿,竟憤而提告嚴男背信、侵占,並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當年是「借名登記」,要求嚴男給付土地出售款415萬餘元及返還其他土地、房屋處分權。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嚴男辯稱,當年是受岳母所託買下張男不動產並替其清償欠款,並非借名登記。法官調閱資料發現,土地出售時張男尚未入監,且張母及其他手足均知情並共同處理,若真是借名登記,張男豈會放任土地出售?加上張男若真為400多萬元的債權人,何須向嚴男借10萬元?法官認定雙方為合意移轉而非借名登記,判決張男全部敗訴,嚴男免賠,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