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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2條通緝坐漁船偷渡 逃亡菲律賓11年男子回國遭逮

    背2條通緝坐漁船偷渡 逃亡菲律賓11年男子回國遭逮。(資料照)

    背2條通緝坐漁船偷渡 逃亡菲律賓11年男子回國遭逮。(資料照)

    苗栗縣一名彭姓男子前因涉犯詐欺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分別於2014年10月及2015年9月間遭台中地檢署與桃園地院發布通緝,彭男當時透過綽號「東哥」的人士秘密安排,從臺灣南部某漁港搭乘漁船偷渡出境至菲律賓,近期彭男搭飛機返國被逮;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判處彭男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判決書指出,彭男在國外匿跡逃亡長達11年後,於今年2月間搭乘班機返台企圖入境,隨即在機場遭到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當場查獲,並移送偵辦;彭男於警詢及偵訊中均坦承不諱,相關旅客入出境紀錄表、通緝檔查詢資料也證實其偷渡犯行。

    苗栗地院法官審酌,彭男明知自己遭到通緝,卻為了逃避刑事追訴,竟以搭乘船隻偷渡的方式出境,遵守法令意識顯然薄弱,且對主管機關就入出國管理的正確性,以及司法機關對案件追訴、審判、執行的確實性造成不良影響。

    法官考量,彭男犯後坦承犯行、已有悔悟,依修正前入出國及移民法之「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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