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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滿祖母點滴逆流!莽男嗆殺護理師判刑

    馮姓男子因祖母點滴逆流,不滿護理師先救危急病患,怒嗆「我要殺她」。台南地方法院依妨害醫療業務罪判刑3月。(記者王捷攝)

    馮姓男子因祖母點滴逆流,不滿護理師先救危急病患,怒嗆「我要殺她」。台南地方法院依妨害醫療業務罪判刑3月。(記者王捷攝)

    馮姓孫子見祖母點滴回血,不滿醫護優先處理危急病患,怒嗆「我要殺她」、「你家就不要死人」。台南地方法院依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判馮男3個月徒刑。

    2023年11月24日,馮男在佳里奇美醫院照護祖母。因點滴注射完畢發生逆流而按鈴,A護理師進入病房後,評估同房他床病患更為危急而優先處理。馮男心生不滿,當場恫嚇「你家就不要死人」。隨後向B姓護理師投訴時,接續嗆聲「我要殺她」、「我的刀子勒」。

    B姓護理師將此事轉告,致A姓護理師心生畏懼不敢靠近,妨害醫療業務,院方隨即通報佳里分局。院檢調查指出,針對辱罵部分,參酌憲法法庭意旨,認定屬短暫情緒發洩,不另論公然侮辱罪。但恐嚇言詞已觸犯醫療法與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依法從一重處斷。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馮男言行嚴重妨害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損害醫病關係。且法院安排調解期日時,馮男經合法通知卻無故不到庭,顯然無賠償意願。法官審酌醫療法保護法益側重保障醫療業務執行順暢,並兼及醫事人員身體完整與意思決定自由。

    法官綜合考量馮男坦承犯行、犯罪動機、手段,以及智識程度與家庭經濟狀況等情狀。全案以簡易判決處刑,判處馮男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若不服判決,可於送達之日起20日內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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