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女毒駕被埋伏3小時刑警逮到 基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洪姓女毒蟲前天施用海洛因、安非他命後騎車外出被埋伏3個多小時的刑警逮獲。基隆地檢署複訊後,以洪女有反覆實施毒駕之虞,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記者林嘉東攝)
為遏止毒駕歪風,基隆地檢署展現對毒駕「零容忍」之決心。洪姓女毒蟲前天施用海洛因、安非他命後騎車外出,當場被埋伏3個多小時的刑警緝獲,施以唾液篩檢驗出呈現吸毒陽性反應,隨後在她租屋處搜出3顆含有依托咪酯煙彈、與數公克安非他命毒品。檢察官林秋田昨複訊後,認定洪女吸毒成癮,又為毒駕慣犯,有反覆實施毒駕之虞,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基隆市警二分局接獲情資,40多歲洪姓女子染有毒癮,懷疑她持有依托咪酯煙彈。小隊長詹元輝掌握洪女近來租屋與陳姓女性友人,同居在基隆市中山區協和街山區一間住宅後,本月28日上午報請檢察官林秋田指揮後,中午便前往她租屋處外下坡處守候,直到4時許見她騎車下山,隨即將她攔下,施以唾液篩檢,果然檢測出呈現吸毒陽性反應;隨後搜索她租屋處,當場搜出3顆含有依托咪酯煙彈、與數公克安非他命等毒品。
警方訊問後,29日將洪女依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檢察官林秋田複訊後認定,洪女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毒駕之虞,為維護社會安全,昨晚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法官審理後裁定將洪女收押。
基隆地檢署強調,毒駕嚴重危害用路人安全,最高檢察署、台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地方檢察署對此類案件均抱持零容忍態度。未來針對毒駕案件,檢方將持續強力執法、從嚴偵辦,盼杜絕毒駕風氣蔓延,守護國人交通安全及社會安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