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幫鍾文智查個資 警政署公關室專員被聲押禁見
警政署公關室2線4星專員林劼緯涉找昔日部屬幫鍾文智查詢個資,被檢察官聲押禁見。(記者劉詠韻翻攝)
警政署公關室2線4星專員林劼緯涉嫌教唆部屬黃梓翔、徐毓廷協助潛逃出境的鮑魚大亨鍾文智偷查個資,且疑有收賄情形。台北地檢署昨(26)日兵分12路搜索,並約談相關被告到案。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林劼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個資法等罪,今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據悉,林劼緯擔任警政署2線4星專員前,曾於2014年擔任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所長,與鍾文智熟識私交甚篤。鍾文智為避免與警界人士或達官貴人聚餐時遇到員警上酒店臨檢,便透過林員掌握轄區警方執勤情資,避免遇到警察臨檢的尷尬場面。
檢調也查出,鍾文智曾因與康友負責人黃文烈有債務糾紛,竟利用時任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員黃梓翔(現為副所長)查詢個資。檢調於今年2月約談黃梓翔到案,向上追查黃員的通話紀錄後,發現其是被林員請托,才幫鍾查閱個資。
偵辦人員更追出,除了黃梓翔外,林劼緯也曾指示同所的警員徐毓廷(現任瑞安街派出所巡佐)替鍾男調閱他人個資。
專案小組清查金流後發現,鍾文智母親鄭鳳珍涉嫌幫兒子洗錢,而林劼緯母親張美華也疑似提供帳戶給兒子,收受相關賄賂,也被一併約談到案說明。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雅詩昨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警局政風室、大安分局等單位,搜索林劼緯等人住居所及服務處所等12處,約談林等多名被告到案,全案朝涉犯個資法等罪嫌方向偵辦。
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定林劼緯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母張美華、鍾母鄭鳳珍因涉犯洗錢罪,各諭知50萬元交保;鍾文智特助房葉仲清依涉犯個資法,諭知30萬元交保、其好友陳家儒涉犯個資法等罪,諭知10萬元交保。
瑞安街派出所巡佐徐毓廷因涉嫌違反個資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諭知10萬元交保,交保5人除特助葉仲清外,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黃梓翔則於訊後還押台北看守所。
台北市警局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副所長黃梓翔。(記者劉詠韻翻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