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碎屍人魔案首日開庭 檢:有7處血跡反應與3名死者DNA不符
高雄人魔張介宗開庭首日,高雄地檢署檢察長黃元冠(右5)率檢察官團隊蒞庭參與審判。(記者黃佳琳攝)
高雄碎屍人魔張介宗涉嫌連續殺害75歲黃姓兄嫂、友人張婦及71歲趙林姓婦人,還將3人分屍,遭檢方求處3個死刑。今(26日)高雄地方法院展開為期10天的馬拉松式審理,張介宗仍否認殺人、分屍,檢方提示證據時,意外透露鑑識人員在張介宗屋內除了採集到3名死者的血跡及DNA反應外,另有7處採集到的血跡證實為人血,但與3名死者的DNA不符。
高雄地檢署解釋,本案從案發迄今,只有3名死者受害,並沒有第4人遇劫,在張介宗屋內採到無法比對出DNA的7處血跡,是因為鑑識人員在現場採集到的血跡數量太少,導致在科學驗證下無法辨視身分,並不代表有第4人或更多人遇害,請外界不用過度解讀。
去年2月,73歲的張介宗被控涉殺3名親友並殘忍將她們分屍棄置前鎮五號船渠,引發社會嘩然,今高雄地方法院選出3男3女共6位國民法官與4位備位國民法官共同審理此案。
公訴檢察官陳麒在開庭時透過簡報,向國民法官逐一揭露張介宗涉嫌連續對3名婦人勒頸殺害、拍攝私密照片、肢解遺體並棄屍的殘暴惡行,並指出,這3名無辜老婦慘遭毒手後人間蒸發,遺族至今活在恐懼與悲痛中,「媽媽妳在哪?」一直是3名被害人子女心中共同的血淚疑問。
張介宗全盤否認,辯稱自己與大嫂毫無房屋糾紛,更無盜領提款卡,稱是因大嫂要請他油漆房屋,才親自交付提款卡與密碼;張的律師也補充辯稱,檢方並無張介宗殺人的直接證據,並針對張男被拍下頻繁載運不明物品的關鍵疑點,聲稱張介宗平時有騎腳踏車運動的習慣,「有時會順便把家裡不要的衣物拿去回收」,試圖為其運屍形跡開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