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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雄院命爆打店員女子向檢報到惹議 檢方抗告成功發回重審

    2026/04/30 18:41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法院裁定傷害案被告,按時找檢察官報到,被高雄高分院撤銷發回。(記者鮑建信攝)

    法院裁定傷害案被告,按時找檢察官報到,被高雄高分院撤銷發回。(記者鮑建信攝)

    高市李姓女子酒後涉嫌爆打超商女店員被訴後,經高雄地院二度裁定交保,檢方不服抗告成功發回,陳姓女法官第三度接手,竟裁定李女「按時到張姓女檢察官辦公室報到」,引發軒然大波,檢方再提抗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午認為不符羈押注意要點與規定,撤銷發回重審。

    據了解,被告李女被依傷害罪起訴後移審,檢方建議續押,被陳姓女法官駁回,張姓女檢察二度抗告成功,但陳姓女法官第3次受理,仍然堅持放人,還要李女自5月1日起,每週三下午2點半,「直接到檢察官辦公室找張姓女檢察官報到」,裁定書一出,不僅雄檢炸鍋,法界更是議論紛紛。

    檢方火速提起抗告,高雄高分院認為案情仍有疑點未釐清外,按時報到部分,也不符合法院辦理停止羈押及再執行羈押注意要點,又撤銷發回地院重審,案情後續發展備受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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