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錢起衝突互毆 姐壓死妹
2011/09/13 16:2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吳姓女子與罹患精神疾病妹妹因細故互毆,加上空間狹小,吳女坐壓妹妹肚子上,導致她窒息死亡,涉嫌過失致死罪,雄檢認為吳女因阻止妹妹酒後打人,情有可原,予以緩起訴處分,但需支付國庫2萬元。
處分書指出,今年3月31日,罹患精神疾病吳姓女被害人,南下高雄市六合路姊姊住處居住。4月6日凌晨,47歲姊姊見其夫與妹妹一同飲酒,3人隨後因金錢問題起口角,但不久即各自離開。
清晨7點,吳姓姊妹在住處3樓又起衝突、徒手互毆,其夫曾上前規勸未果而先行離去,吳妹則因空間狹小,掉落床尾的地上後,卻被姊姊坐在肚子壓制一陣子,呼吸發生困難,其夫返回見狀報警送醫急救,吳妹延至晚上因機械性窒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