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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公審閨蜜當小三 真相竟是她被男友性侵

    2026/04/09 10:24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女大生幫閨蜜排解感情糾紛,竟遭對方男友性侵得逞。示意圖(資料照)

    女大生幫閨蜜排解感情糾紛,竟遭對方男友性侵得逞。示意圖(資料照)

    楊姓男子和張姓女友感情不和鬧分手,張女的閨蜜小敏(化名)扮和事佬幫忙排解,沒想到竟被楊男性侵得逞,小敏隱忍1年多不敢聲張,沒想到竟被張女誤會是介入感情的小三,氣得上網公審她,小敏身心俱疲只好報警自清,張女才發現男友是變態渣男,楊男也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7月。

    判決指出,2023年3月4日深夜,楊男以「排解感情困擾」為由邀約小敏見面,當時就讀大學的小敏基於自己是張女的閨蜜,想要扮演兩人溝通而赴約,沒想到遭楊男突襲抱住。小敏雖多次明確表示「我不要」、「我不想」,楊男仍強行脫去其衣物,不顧小敏的哀求性交得逞。

    小敏被侵犯後跑去找男友哭訴,但不敢告訴男友發生什麼事,甚至出現自殘行為,直到1年後,張女在網路公審她是介入感情的小三,小敏崩潰,跑去質問楊男「那天的情況明明是你硬上我,敢做敢當行不行」、「啊所以你要不要出來講清楚」,楊男自知理虧,道歉回她「對不起,我那天爆掉」、「我後來滿後悔的」。

    小敏在男友的支持下報警,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楊男否認犯行,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並強調案發後兩人仍有聯繫,質疑小敏是被網路霸凌才提告;辯護人更聲稱,對話紀錄中楊男提到的「那天爆掉」,是指向當時女友坦承出軌,而非指稱性侵。

    但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發現小敏心理受創反應與遭性侵害情節吻合,且罔顧小敏對他的信任,為滿足私慾竟採暴力手段侵害女性身體自主權,造成女方身心嚴重受創,加上犯後態度不佳,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7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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