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尪偷吃!公園「堵小三」開戰 正妻怒嗆:她用人的尪
蔡姓女子懷疑老公出軌,竟在公園內暴打疑似小三的劉姓女子。示意圖(資料照)
蔡姓人妻因懷疑丈夫林男與劉姓女子有染,竟在公園人行道大打出手,不僅把對方打到聽力受損,還當眾開酸對方「用人的尪」,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傷害、誹謗兩罪判處蔡女應執行拘役60日,可易科罰金6萬元。
判決指出,蔡姓女子懷疑劉姓女子與老公林男有「曖昧關係」,長期積怨已久,2024年9月底晚間,蔡女在三民區澄清路滯洪池的人行道上與劉女狹路相逢,隨即爆發激烈口角。
蔡女情緒失控,直接徒手瘋狂毆打劉女,造成對方頭部外傷、顏面挫傷、頸部瘀青,甚至導致左耳聽力受損。蔡女打完覺得不夠過癮,還在人來人往的公園內,指著劉女大聲羞辱:「她有多囂張,打電話」、「她跟我老公在一起好幾個月」、「她用人的尪(用別人的老公)」。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蔡女坦承犯行,並願意調解,但因為雙方賠償金額談不攏而破局。辯護律師替蔡女爭取緩刑,但法官翻開蔡女的紀錄後發現,她根本過去曾因傷害、妨害名譽案件被判刑,完全沒記取教訓,同樣為了感情糾葛再次犯下傷害與誹謗。
法官認為蔡女情緒控制力不足,法紀觀念淡薄,不僅動手傷害他人身體法益,更以不實言論貶損他人名譽,實屬可議,因此拒絕給予緩刑機會,依傷害罪判拘役40日、誹謗罪判拘役35日,合併應執行拘役6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