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大鬧台北捷運、車站喊台鐵出軌不實訊息 涉恐嚇公眾罪起訴
2026/01/06 11:14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
北捷人員與警察追逐陳男時,一位見義勇為的路過民眾當場將他擒抱壓制。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恐嚇公眾等罪,將陳男起訴。(Threads@xry_912授權使用)
28歲陳姓男子明知去年12月19日台北捷運發生無差別攻擊事件,造成社會大眾均惶恐不安,竟於同年月30日,跑到台北車站地下3樓三鐵共構區廁所,按下旅客求助鈴,又到連通道散布列車出軌不實訊息,引發恐慌。隨即作勢攻擊群眾,揚言自己會傷人等語,造成民眾恐慌。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恐嚇公眾等罪,將陳男起訴。
檢警調查,陳男明知捷運台北車站及中山區南西商圈去年12月19日晚間,甫發生兇嫌丟擲煙霧彈製造恐慌並持刀進行無差別攻擊,致多人死傷,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引起社會大眾均惶恐不安;卻於同年月30日下午,前往台北車站廁所內,按下求助鈴,再前往台鐵與捷運連通道,手持文件大喊「因鳳鳴-桃園區間車列車出軌,目前雙向不通,趕時間旅客請改搭其他交通工具」等不實訊息。
另又作勢攻擊捷運吳姓副站長及其他旅客,接著又跑到台鐵售票閘門,按壓排煙緊急按鈕。過程中陳男咆哮稱「我會傷人,請大家不要靠近我,我現在要去中山站。」等語,恐嚇群眾,使民眾心生畏懼。最終在警方、站方人員與民眾合力下,將他逮捕到案,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案發當日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其有反覆實施之餘,向法院聲請羈押,隔日台北地院則諭知陳男限制住居並責付家屬。
北檢則於本月2日分案指派「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成員李明哲檢察官積極偵辦。
檢察官認為,陳男恐嚇民眾屬實,且有多次妨害秩序等前科,其行為已經造成當時不特定搭車民眾心生畏懼,依涉犯恐嚇公眾及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以示警懲。
台北地檢署表示,對於任何企圖擾亂社會秩序、散布恐懼心理或以暴力、威脅方式危害公眾安全之行為,將依法嚴查速辦,守護民眾安全與維護社會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