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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家》被檢舉違學術倫理還清白 高雄私大女教授反告名譽受損敗訴

    2025/12/21 18:35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高雄1所私立大學的女教授控訴台南某知名大學吳姓男教授涉不實檢舉,提告求償,但台南地院法官查認,調查是保密進行,女教授未違反學術倫理,名譽未受損,判女教授求償敗訴。(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高雄1所私立大學的女教授控訴台南某知名大學吳姓男教授涉不實檢舉,提告求償,但台南地院法官查認,調查是保密進行,女教授未違反學術倫理,名譽未受損,判女教授求償敗訴。(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高雄1所私立大學理工系女教授,提告台南1位大學吳姓男教授向國科會不實檢舉她與同是大學教授的丈夫違反學術倫理、涉抄襲、騙公款補助,是極無恥的學者。經高雄2所大學調查認定女教授未違反學術倫理,女教授指遭吳教授不實檢舉,其人格名譽受到貶抑,要向吳男求償200萬,台南地院法官以此調查是保密進行,且調查認定女教授未違反學術倫理,不認為她名譽受損。

    女教授控訴說,吳姓男教授退休前是在台南1所知名大學任教,吳男於2023年2月、3月間向國科會不實檢舉她違反學術倫理;同期間前後,吳男又向國科會不實檢舉她與也任高雄某大學理工系教授的丈夫違反學術倫理。

    國科會函請高雄2所大學協助調查此事。女教授指出,吳男在檢舉函指控她抄襲11次、欺騙公款補助、互相掛名、變造數據,甚至指她是極度無恥學者。後經2所大學調查認定她沒有違反學倫,可見吳男檢舉是不實指控,因吳的不實檢舉送到國科會、高雄2所大學等多個機關單位,這些不實言論廣泛散布,已讓一般社會大眾貶抑其人格聲譽,害她被同儕打壓、疏遠,影響國科會計畫通過,工作與名譽都受到影響,為此向吳求償並應有回復她名譽的適當作為。

    吳男反駁說,女教授夫妻長期以來共同違反學倫,動輒以司法當工具提告檢舉人,要恫嚇他人提出檢舉,他只是向國科會檢舉女教授違反學倫,沒有散布公開;他的檢舉陳述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何來侵權行為?且學倫檢舉人身分依法受保密規範,女教授是違法取得他的身分資料,應說明如何得知他的身分?女教授除了對他提民事訴訟也提刑事告訴,台南檢方已做不起訴處分。

    吳男並披露女教授曾於2024年向國際期刊、國科會檢舉他違反學倫,期刊辦公室與國科會、其任職的大學都查認他未違反學倫。如女教授自認無違反學倫,何不坦然面對國科會與任職的大學調查,以自證清白。在檢舉函中提到極度無恥學者,並未指名道姓,請女教授不必對號入座,他不認為對女教授有侵權或侵害名譽的情事。

    台南地院法官查認,女教授也未舉證證明這檢舉函讓她受到什麼具體的名譽權損害,女教授求償200萬元及要求被告將此案判決書寄送到知悉此檢舉函的機關,均於法無據。此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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