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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賓賓哥爆「擅拿感謝狀」惹議 校方提告竊盜、妨害名譽

    2025/11/21 10:48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
    校方昨晚已向警方提告「賓賓哥」涉竊盜及妨害名譽。(資料照)

    校方昨晚已向警方提告「賓賓哥」涉竊盜及妨害名譽。(資料照)

    台中市西屯區中山國中20日晚間正式向第六分局提出告訴,指控網紅「賓賓哥」江建樺在校園講座中未經許可取走校方感謝狀、並在禁止直播內容中導致校譽受損,涉犯竊盜罪與妨害名譽罪,警方已依程序受理並展開偵辦,事件持續延燒。

    整起風波起於19日中山國中的講座活動,魔術師王元照邀請「賓賓哥」江建樺同行,但根據校方說明,講座前校方已明確告知「不得直播學生影像」,然而江仍在現場開啟直播,遭校方人員當場制止,王現場向校方致歉,但江隔天(20日)直播卻稱「校方同意直播」,並拿出校方感謝狀作為證明,引爆更大爭議。

    教育局強調,賓賓哥直播中所引用的對話截圖僅為11日最初溝通內容,並非同意書,且校方已在13日正式聲明禁止直播,他於20日直播宣稱「校方允許」完全不符事實,至於畫面中的感謝狀是校方依王元照要求臨時製作、尚未核發給任何人,但江卻在未經校方同意下擅自取走,行為已構成竊盜,校方因此提告。

    社會局今日進一步公布裁處內容。經檢視校方通報及直播影片,確認王元照於講座中有不當語言與互動,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將開罰10萬元,而江建樺明知不得直播仍擅自拍攝、公開兒少影像,違反兒少法第49條與第69條,將分別開罰10萬元與3萬元,並限期下架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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