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倒廢棄物到高屏溪行水區賺黑心錢 2環保蟑螂被判刑
2025/11/14 10:51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
屏東縣環保局及警方將取締違法傾倒廢棄物行為列為重點工作。示意圖,非本案廢棄物。(資料照)
施男與朱姓婦人未具清運廢棄物執照,陸續將收取來的大廢木材、營建混合物直接載至河床傾倒,無視環保法令,賺取黑心錢,警方發現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2人送辦,屏東地院認為2人行為對環境造成危害,各處1年5個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有多次竊盜、公共危險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前科的施男及朱婦,未取得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許可文件,擅自承攬一般廢棄物清運業務,在高雄地區向業者收取2萬5000元費用後,於去年5月間多次將廢木材及營建廢棄物運往雙園大橋下的高屏溪行水區傾倒,無視對河川生態環境的破壞。
警方據報後,循線將施、朱2人查獲,朱婦應訊時坦承犯行,指施男拿到報酬後,會把錢分給她;屏東地院認為,施、朱2人前科累累,素行非佳,對環境永續發展造成危害,行為顯不足取,施男2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各處1年5月及1年4月徒刑,待全數犯行確定後,再由檢方聲請應執行刑,朱婦犯廢棄物清理法,判處1年2月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