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闖禍!羽球拍打石頭誤擊同學眼睛 母親要連帶賠240萬
2025/09/04 09:23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
許姓國三生拿羽球拍打石頭誤擊同學眼睛,造成重傷害,連累母親要付高額賠償金。示意照,非本案羽球拍。(資料照)
屏東縣許姓國三生上體育課打羽球,卻撿起地上石頭當羽球打,結果誤擊盧姓男同學右眼,導致視力嚴重受損,勞動力因而減損近3成,盧生家屬提告求償,屏東地院判決許生及監護人許母要連帶賠償盧生與盧生雙親240萬多元;原告另保有102萬多元賠償金請求權,可上訴。
許生3年多前上體育課時,隨手撿起地上石頭以羽球拍揮擊,卻誤擊盧姓同覺右眼,導致盧生右眼虹膜分離並產生白內障及黃斑部退化,視力僅剩0.02,勞動力因而減損29%,受害許生及雙親為此提告求償勞動能力損失204萬6762元(僅一部請求102萬3381元),以及精神撫慰金各80萬元、30萬元、30萬元。
許生的母親認為兒子在學校的行為她難以監督,原告求償金額過高,應予以酌減。
屏東地院囑託高雄長庚醫院鑑定後,認為盧生右眼矯正視力為萬國視力表0.02,根據美國醫學會障害指引評估,其整體障害百分比為29%,堪認盧生於年滿65歲強制退休年齡前勞動能力均減損29%,以基本工資換算後,其所受勞動能力損失為204萬6762元,本件僅先一部請求102萬3381元,應予准許,撫慰金的金額亦屬合理,判許生及監護人許母應連帶賠償盧生182萬4761元、連帶賠償盧生父母各3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