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匯款約會被放鳥怒告 女網友獲判無罪原因曝光
2025/09/04 07:3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陳男不滿張姓女網友未赴約,憤而提告詐欺取財罪,經高雄高分院認定罪證不足,全案落幕。(記者鮑建信攝)
高市陳姓男子透過交友網站,認識張姓女子後,支付3000元約會4小時,結果被放鴿子,憤而提告詐欺取財罪,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無法證明張女蓄意不赴約,認定罪證不足並定讞。
警方調查,被告張女透過台灣甜心網結識陳男後謊稱,約會4小時3千元,一律先收錢,想進一步要看到本人感覺,陳男不疑有詐,匯錢至她指定帳戶,並約在2023年5月10日見面。
不料,當天張女卻藉故推託未赴約,陳男於是到警局報案,提告詐欺取財罪嫌,全案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承辦檢察官並認為張女涉案情節輕微,聲請簡易處刑。
張女則說,臨時有事沒辦法去,當下就有傳訊息給陳,說要退款,但他拒絕,沒有要騙人的意思,否認犯行。
地院判決張女無罪後,檢方不服上訴,並指張女刻意不用自己帳戶收錢,顯然藉此規避陳男追討。
高雄高分院開庭調查,據張女提出對話紀錄,她曾表示:「不好意思」、「剛剛家人在」等語後,陳男則回覆:「不用來了」,顯見張女不是拿錢失去聯絡,有可能暫時無法赴約,判決上訴駁回,全案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