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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2獄友聯手毆打還被誣陷提告 法院判決還他公道

    2025/09/04 07:17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
    江男遭2獄友聯手毆打還被告 ,嘉義地院日前判決還他公道。(記者丁偉杰攝)

    江男遭2獄友聯手毆打還被告 ,嘉義地院日前判決還他公道。(記者丁偉杰攝)

    曾在嘉義監獄鹿草分監服刑的3名獄友發生細故,江男遭詹男與蔡男毆打後,提告傷害,致詹男與蔡男心有不甘,聯手誣陷遭江男辱罵三字經,由蔡男寫訴狀,分別具狀提告。事後蔡男先撤告,又主動自首坦承誣告,詹男也跟著認罪,日前嘉義地院簡易庭判兩人共同犯誣告罪,分處詹男3月、蔡男2月徒刑。

    簡易判決指出,江男與詹男、蔡男於2023年10月間均為鹿草分監受刑人,詹男與蔡男於同年10月25日中午12時許在工場毆打江男,江男對兩人提告傷害。

    詹、蔡兩人心有不甘,便由詹男羅織江男於事發時上午,先後以三字經辱罵他與蔡男,再由蔡男據此虛偽情節編寫2張訴狀,指控江男涉犯公然侮辱罪。

    蔡男於去年元月以自己名義寄出第一張訴狀後,另將第二張訴狀交與詹男,由詹男以自己名義寄出,兩案由嘉義地檢署受理。

    事後蔡男去年4月主動撤回他提告江男案。而詹男提告江男案,嘉檢以犯罪嫌疑不足為由,不起訴處分確定,蔡男以證人身分應訊時,竟主動自首坦承誣告,後來於日前出庭的詹男也跟著認罪。

    法官指出,詹男有公共危險、洗錢等前科,蔡男有多項竊盜前科,所犯誣告罪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審酌兩人自白誣告犯行,江男亦表明不再追究,分別處以3月、2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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