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方向燈還被罰?彰化駕駛噴1200元 警:須做到「這點」才OK
2025/07/29 22:09 記者劉曉欣/彰化報導
警方強調打方向燈必須「打好打滿」,提早切熄經檢舉屬實就開罰。(民眾提供)
彰化縣徐姓民眾同時接到2張罰單,在通往鹿港必經的中正路,短短10公尺,先是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以及左側車輪「壓到雙黃線」,被檢舉噴飛2100元,但民眾認為「打了方向燈還被罰?」;鹿港警分局表示,自小客車在變換車道時,所開啟的方向燈,必須等「4個車輪」完全駛入車道才能切熄。
鹿港、福興交界的中正路被許多民眾封為最新的「罰單地雷」,徐姓民眾指出,這2張罰單違規時間只間隔1分鐘,當時要從鹿港鎮前往彰化市,原本行駛外側車道要切到內側車道,記得有打方向燈,接著再切到最內側左轉車道要左轉彰鹿路,沒想到就被檢舉開了2張罰單。
徐姓民眾表示,一口氣接到2張罰單,實在是心太痛,仔細一看才發現,原來第一張罰單是方向燈有打還不夠,因為沒有「打好打滿」,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被罰1200元;第二張罰單是因為「壓到雙黃線」,以道交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以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開罰900元。
鹿港警方表示,很多用路人誤以為方向燈有打就好,其實方向燈正確打法,必須是在準備切換車道時就要提前開啟,然後自小客車必須等到「4個車輪」完全駛入車道,方向燈才能切熄。不然的話,方向燈沒有打好打滿,一經檢舉屬實,就依規定開罰。
警方強調,道路所劃設雙黃線,不只跨越要罰,就算是「壓到」也不行,只要車輪有壓到,一經檢舉屬實,也會開罰。
在彰化縣鹿港、福興交界的中正路,因方向燈未打好打滿,被開罰1200元。(民眾提供)
彰化縣鹿港、福興交界的中正路是遊客必經道路,已成為最新的罰單地雷。(記者劉曉欣攝)
壓到雙黃線也不行,照樣被檢舉吞罰單。(民眾提供)
壓到雙黃線被檢舉的代價,就是噴飛900元。(民眾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