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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替不完美的被害人尋求正義 林于仙家屬籲重視兒少性侵追訴權

    新北市衛生局女員工林于仙遭權勢性暴力案,高等法院二審宣判,加害者廖泰翔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2年;林女家屬透過律師及民團發布聯合聲明,感謝司法給予被害人公道,呼籲外界重視被害人權益、司法追訴期,並提供關懷及支持。(資料照)

    新北市衛生局女員工林于仙遭權勢性暴力案,高等法院二審宣判,加害者廖泰翔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2年;林女家屬透過律師及民團發布聯合聲明,感謝司法給予被害人公道,呼籲外界重視被害人權益、司法追訴期,並提供關懷及支持。(資料照)

    性侵案件中,過往曾有被害人在案發後遭受不逃跑、不反抗、沒求救等質疑,忽視被害人創傷壓力反應,「不完美的被害人」事後更難追求司法正義;新北市衛生局女員工林于仙家屬今(27日)透過律師及民團發布聲明,感謝司法還被害人公道,更盼外界正視兒少性侵追訴權。

    新北市衛生局女員工林于仙遭權勢性暴力案,高等法院上週二審宣判,加害者廖泰翔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2年;林女家屬透過承萬法律事務所、暖暖Sunshine協會今日發布聯合聲明,感謝司法給予被害人公道。

    該聲明更指出,過去有「完美被害人形象」,往往認定性侵被害人應激烈反抗、立即呼救、馬上驗傷、與加害人保持距離等刻板印象,但林女受害後創傷反應過於痛苦,認為與加害人交往就不算被性侵,直到讀了已故作家林奕含著作才理解「權勢性暴力」,最終用生命揭露真相,並等到加害人被判刑,希望其在天之靈能獲安息。

    聲明也指出,近幾個月前的麥當勞員工性侵案亦是如此,不完美的被害人、當事人雖已輕生無法再為自己控訴,但盼透過自己生命使司法人員更加建立性平觀念,為倖存者尋求正義。

    聲明也提醒,性侵害犯罪多數隱密,被害人案發時難以保存DAN證據、或沒驗傷,或刪除對話紀錄,導致想提告時怕不起訴、反被指誣告等,但林于仙案透過司法程序,讓傳聞證人的可信度確立,呼籲其他被害人認識傳聞證人的重要,不再畏懼追求正義。

    聲明更強調,權勢性暴力經常發生於職場、校園以及家內熟人性侵,近年#Me too運動湧現,有一群被害人在幼時遭侵犯,受限法律追訴期20年的不正義規定,長大後申冤無門,如今正有1名20多年前被侵犯的被害人打釋憲案,呼籲大眾關注與支持,勿讓倖存者孤單。

    林于仙家屬也重申,如果有人真的遭逢性暴力,可能當下不知道怎麼辦,不知誰可幫忙,但請被害人一定要向外界尋求幫助,「相信一定會有人會陪你站在同一邊,陪你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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