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國道路肩爆打妻子網轟「不要命」 國道警方將開罰

國道泰安分隊長林家德指出,用路人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擅自下車,可處駕駛人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記者張軒哲攝)
〔記者張軒哲/台中報導〕國道1號南向166公里處有一白色車輛停於外側路肩,車外有1名女子遭1名男子痛毆,影像在網路流傳,引起議論,直呼「太危險,不要命了嗎」。國道泰安分隊今日指出,經查2人為夫妻,因爭執才在路肩吵架,2人已違反道交條例,最高可處1200元罰鍰。
國道1號南向台中市豐原路段,日前發生有1名女子在路肩遭一名男子毆打,穿黑衣男子不斷揮手猛捶坐在地上的女子,女子身體蜷縮顫抖,以手護頭,路過駕駛將行車記錄器影片上傳臉書社團。
國道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泰安分隊今天表示,日前民眾通報國道1號南向166公里處有一部轎車停於外側路肩,車外有1名女子遭1名男子毆打,國道警察派遣巡邏警力前往查看,在國道1號南向170公里處攔停轎車。2人稱是夫妻,因事情起爭執,才會在外側路肩爭吵,無須警方協助,後續將通知該車車主到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