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短暫雨

臺北市 13-14 ℃

台中專偷商家慣竊 連偷5家還盜刷買iphone下場慘了

台中張姓男子連續進入5家商店行竊,還盜刷信用卡買手機,台中地院依累犯判處2年徒刑。(記者陳建志攝)

台中張姓男子連續進入5家商店行竊,還盜刷信用卡買手機,台中地院依累犯判處2年徒刑。(記者陳建志攝)

2025/02/24 18:22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一名張姓男子,從前年10月起,先後進入畫廊、洋酒商行、補習班、商店、寵物店,假裝買東西,卻趁商家和店員不注意偷走皮包,得手數千元現金,還拿走信用卡盜刷買了2支iphone手機,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鎖定張男將他逮捕送辦,台中地院依累犯判處2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名張姓慣竊,前年10月28日進入西屯區一間畫廊,趁張姓店員未注意,偷走他裡面有4000元現金的皮夾,還有身分證和信用卡,並拿著他的信用卡前往通訊行盜刷買了2支iphone手機。

前年11月21日晚上8點多又進入北屯1間補習班,假裝瞭解教學內容,趁林姓工作人員不注意,拿走她放在教室後方,裝有現金1262元和證件的錢包後騎車離去;張男還不滿足,當晚9點多,又進入北屯軍功路一間寵物店佯裝購物,趁劉姓店員不注意,徒手偷走收銀機內的3千元現金後逃逸。

張男食髓知味,去年1月19日中午,又進入大雅區一間洋酒商行,趁紀姓店員未注意,拿走他裝有現金和身分證、信用卡的名片夾後離去;接著去年4月17日晚上10點多,進入北區進化路一間商店佯裝購物,卻趁徐姓店員不注意,偷走她裡面有1000元現金和證件、信用卡的皮包後離去。

張男接連進入5家商店行竊,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鎖定追緝將他逮捕,台中地檢署依竊盜罪起訴,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張男之前就因竊盜、詐欺等案件判處5年2月徒刑,並在2022年10月假釋出獄,卻在5年內再犯屬累犯,針對行竊和盜刷共6次犯行,分別判處7月、8月和10月徒刑,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impression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