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300萬助理費 7被告身分全曝光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的賀姓前員工與洪姓弟媳(右方二人)晚間被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中山、大同區市議員陳怡君涉嫌利用弟弟等4名親友當人頭詐領助理費逾300萬元,士林地檢署今天(12日)上午13路同步搜索,帶回陳怡君等7名被告、3名證人到案,另有1名證人尚未到案,晚間8點40分左右移送陳怡君的賀姓前員工、洪姓弟媳2名人頭到士檢複訊。
7名被告包括陳怡君、陳怡君胞弟陳衛德、洪姓弟媳、陳怡君議會研究室楊姓女主任、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張惠霖胞姊、賀姓前員工。
台北市調查處下午4點、6點左右先後將有實際從事助理的曾姓男助理、另一男員工到士檢複訊,另一證人於調查站直接請回,晚上8點多移送賀男、洪女2名被告,預計深夜到明天(13日)凌晨才會移送陳怡君,漏夜偵辦中。
檢調調查,依內政部地方民代支用補助條例規定,台北市等直轄市議員,每月原本可申報助理費24萬元(去年6月立院修法增為32萬),並明定至少應聘請6名助理。
檢調去年獲報指出,陳怡君疑自2019年起先後以胞弟、弟媳、張惠霖胞姊、賀姓前員工等4名親友為人頭,申領助理補助款,卻未實際從事助理工作,再由張、楊2女協助領出助理費交給陳怡君挪為私用,初估詐領逾300萬元公款。
全案由士檢平股檢察官林思吟指揮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偵辦,今天搜索陳怡君的中山、大同區2服務處、議員辦公室、內湖、台中市等共13處,約談10人到案,偵辦罪名為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領財物罪、刑法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的洪姓弟媳(左)晚間被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記者張文川攝)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的賀姓前員工(左)晚間被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記者張文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