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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結車撞死自摔騎士涉過失致死 無罪原因曝光

    大車視線死角多,騎機車應盡量避開。示意圖,圖中人車與本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李立法攝)

    大車視線死角多,騎機車應盡量避開。示意圖,圖中人車與本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李立法攝)

    2025/02/10 10:08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潘男駕駛聯結車在「禁止20公噸以上砂石車」進入的路段撞死自摔騎士,檢方偵辦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潘男,屏東地院認為該路段未明確標示「總重」或「總聯結重量」20噸以上車輛進入,該聯結車當時重量為17.16噸,未逾20噸,加上騎士自摔在聯結車前,潘男猝不及防撞上,難認有過失,判無罪,可上訴。

    潘男1年多前駕駛聯結車行駛在屏東縣九如鄉一處「禁止20公噸以上砂石車」進入的路段時,同方向的林男機車騎士從聯結車左後方超車,因騎出道路邊線導致機車失控,在聯結車前方自摔倒地,隨即遭聯結車撞擊,林男傷重不治,潘姓聯結車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屏東地院合議庭認為,出事路段未明確標示「總重」或「總聯結重量」20噸以上車輛進入,潘男駕駛的聯結車當時為空車,車頭加上附掛的子車總重量為17.16噸,未超過20噸,根據該聯結車上行車記錄器影像顯示,林男因超車不慎自摔在聯結車前,潘男來不及反應,直接撞上,該院將勘驗結果送交通部公路局行車車輛事故鑑定覆議會覆議後,同認潘男並無肇責,故難認潘男有違反注意義務及林男死亡結果得歸責潘男等情節,應無罪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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