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車道」撞上轉彎車 台南警方:直行不代表絕對路權
![台南市怡平路昨發生機車事故,直行的陳姓騎士撞上同車道準備左轉的葉姓騎士。(民眾提供) 台南市怡平路昨發生機車事故,直行的陳姓騎士撞上同車道準備左轉的葉姓騎士。(民眾提供)](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5/02/06/4943852_1_1.jpg)
台南市怡平路昨發生機車事故,直行的陳姓騎士撞上同車道準備左轉的葉姓騎士。(民眾提供)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別以為直行車就一定擁有路權,台南昨天下午發生一起機車事故,直行的陳姓騎士撞上前方同車道準備左轉的葉姓騎士。雖然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若兩車位於同一車道,則適用「同車道應保持安全距離」的規定。雙方經酒測都是0,警方正釐清肇責。
「應保持安全距離」
警方指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規定,如果兩車在同一車道內行駛,後方車輛應與前方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以確保能隨時煞停或閃避突發狀況。因此,直行車並不必然擁有絕對優先權,若未保持安全間距,仍可能需負肇事責任。
另外,警方提醒,在市區道路或交叉口行駛時,後方車輛應隨時預判前方車輛的動態,在這起事故中,葉姓騎士在轉彎前已提前打方向燈,後方的直行車應更留意可能轉彎的車輛。
兩輛機車事故後,警方雙方都沒有大礙、也沒有酒駕,目前警方正釐清肇事責任,呼籲民眾要培養防禦性駕駛的習慣,避免因未及時反應而發生碰撞,無論直行或轉彎,駕駛人都應提高警覺,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