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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已婚工程師淪渣男 疑變造身分證騙單身女上床5次判賠15萬

黃女指控李姓工程師隱瞞已婚身分,騙她上床5次,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李男應賠償15萬元。(情境照)

黃女指控李姓工程師隱瞞已婚身分,騙她上床5次,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李男應賠償15萬元。(情境照)

2025/01/25 10:58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積電李姓工程師已婚,卻謊稱是單身漢,上網結交已離婚的黃姓女子,兩人上床之後,黃女卻接到李男之妻的訊息與電話,詫異得知李男有妻子,她淪為小三,不料,李男卻又欺騙黃女,數日後傳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照片(疑似變造)給黃女,證實自己已離婚,雙方又發生兩次性行為,黃女又第二度發現李男欺騙她,氣得斷絕往來並提起民事訴訟,以李男騙她上床5次等理由索賠80萬元,李男沒有出庭答辯,法官判決應賠償15萬元,平均騙上床1次賠償3萬元。

已經離婚而單身的黃女,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她主張台積電已婚的李姓工程師,透過交友軟體Omi配對認識她,卻隱瞞自己已婚,與單身想要找對象的她交往,李男隱瞞已婚身分,營造出單身且追求她的虛假外觀,使她陷入錯誤,分別於去年(2024年)8月22日、30日、9月5日同意與李男發生性行為。

黃女強調,去年9月8日,李男的妻子,突然用李男的LINE帳號傳訊息並打電話給他,她始驚覺李男已婚有妻子,她淪為小三,李男卻給她看離婚協議書,承諾將盡快與妻子離婚,去年9月14日,李男又主動聯繫她,傳給她疑似變造的身分證背面(配偶欄空白),並表示已辦妥離婚手續,她再度被欺騙,與李男繼續交往,並於去年9月20日與25日再次與李男發生性行為,不料,9月26日她偶然見到李男妻子的社群網站,驚覺李男並未離婚,她兩度受騙,遭受晴天霹靂的打擊,再次質問李男,李男還是拍攝疑似變造的身分證背面企圖瞞混過關。

黃女強調,自己對李男信任已遭重重踩碎,雙方交往猶如噩夢與切身之痛,她決定劃下句點求償,李男亦承認有5次性行為,卻毫無歉意及悔意,侵害她的性自主決定權、貞操權等人格權,應賠償80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時,李男沒有出庭,沒有提出任何書狀答辯,法官認為,李男隱瞞已婚等行為,使黃女陷於錯誤而同意與之性交,該同意顯有瑕疵,李男手段屬背於善良風俗,具有不法性,侵害黃女性自主決定權、貞操權等人格權屬實,且情節重大,應給付賠償精神慰撫金。

黃女求償80萬元,法官審酌李男是研究所畢業,已婚,現擔任台積電工程師,名下有一輛汽車、投資等,認定精神慰撫金應以15萬元為適當;判決李男應賠償黃女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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