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富雄罵「知識份子的敗類」 翁達瑞興訟求償200萬敗訴
陳時奮不滿沈富雄罵他敗類等語,求償200萬元並刊登啟示以回復名譽;士院認陳提告無理由,判決敗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不滿前立委沈富雄在節目上討論高嘉瑜性騷事件時,故意發表「翁瑞達是知識份子的敗類」等言論,決定對沈求償200萬元並刊登啟示以回復名譽。士林地院認陳提告無理由,判決敗訴;可上訴。
陳時奮主張,他曾上臉書發文呼籲高嘉瑜應為其爆料民進黨性騷擾事件暗藏驚人黑數的言論負責,否則民進黨應處理其抹黑行為的貼文,後來沈富雄於前年6月6日上節目討論高嘉瑜性騷事件時,竟故意發表「這個翁達瑞,這個知識分子的敗類」、「那個沒有廉恥,臉皮厚的學者叫翁達瑞」等語。
陳時奮指沈富雄的言論已逾越善意發表言論的範疇,不受言論自由的保障,也是對他進行抽象謾罵及情緒性的人身攻擊,並經媒體大量報導,導致他在社會上的評價受到貶損;陳決定對沈求償200萬元,並刊登啟示以回復他的名譽。
沈富雄解釋,陳時奮因為同一件事曾提起刑事告訴,案經高等法院審理判決無罪確定;至於這些言論雖然粗鄙,卻具有一定的脈絡,且攸關公共事務,應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況言論並未使陳時奮的聲望、名譽受到貶損,也就代表沒有民事責任。
士院說明,判斷語言文字等意見表達是否構成侮辱,不得僅因該語言文字本身具有貶損他人名譽的意涵,就認定構成侮辱,應就其表意脈絡整體觀察評價,也應考量表意人的個人條件與被害人的處境、表意人與被害人的關係及事件情狀等因素,再綜合評價。
士院認為,沈富雄發表言論的背景是因為兩人都屬我國政治界的意見領袖,都享有相當關注與影響禮,並分別透過臉書公開貼文或上節目公開發言的方式,各自對性騷事件發表意見,且依言論前後文與發表的時空脈絡可知,沈是為了鞏固自己的意見,公開回應陳時奮的貼文,也就代表沈的言論有其合理脈絡,有別於恣意謾罵。
士院最終認定,沈富雄的用語粗鄙、不雅,但在這個脈絡下,尚未超過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況閱聽眾對沈的言論不一定全盤接受,甚至有可能反效果,故判陳時奮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