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郭哲敏涉博弈、洗錢被求刑15年 當庭打悲情牌求回家
圖為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2023年8月間從泰國押解回台。(資料照)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新北地院審理「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賭博網站及地下匯兌案,今天全案辯論終結,一審訂於5月29日下午2點宣判;檢方論罪科刑,郭哲敏依違反賭博、組織犯罪條例及銀行法等罪嫌,求處有期徒刑15年,郭哲敏小弟張旭昇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銀行法,求處10年徒刑,操作金流的杜韋蓁則求刑12年。
郭哲敏當庭打出悲情牌聲稱,「對司法不迴避,願意自我反省檢討,未來從事公益、做義工回饋社會彌補」。
檢方指控郭哲敏涉及賭博、地下匯兌;賭博罪部分,檢方認為郭哲敏以睿世、AE集團開發賭博遊戲,在台灣架設伺服器經營「包網平台」,出租與境外各賭博業者,獲利至少16億5609萬元;地下匯兌金額更高達217億154萬餘元,獲利至少1億2666萬餘元。
郭哲敏辯護律師說,被告郭哲敏經營的睿世公司及AE集團博弈網站接受境內或境外遊戲商委託,架設成立包網平台,向境外站長收取開版、建置及維護等費用,供境外博弈娛樂站長、境外第三方及境外玩家,在其自行經營的境外博弈網下單,睿世的包網平台存放在美國亞馬遜AWS雲端,且自設計之初,就封鎖台灣IP,包括檢方、客戶都無法從台灣登入,睿世的包網平台租給東南亞等境外站長後,睿世從未介入經營。
律師說,睿世架設的博弈網從未在台灣連上網路,境外站長自行招攬客戶上線博弈,睿世僅在運作框架有問題時,由承租的站長開放最低權限,進入維護處理,無異於國內上市的網路遊戲公司經營方式,被告郭哲敏所為,並無違反台灣善良風俗法益。
律師也否認郭哲敏開設地下匯兌公司蒙取暴利,他說,李銘展、吳睿愷及徐奐宇等3人向廉政署檢舉、誣指郭哲敏以1億元投資地下匯兌,但李男、吳男沒提供地下匯兌公司相關帳冊、資料給過郭哲敏。
睿世、AE公司員工、相關證人都證稱,在公司開會、群組及互動中,沒聽郭哲敏講過地下匯兌,證人也不認識郭哲敏;直到被李、吳及徐3人挾怨檢舉,才聽過郭哲敏被控經營地下匯兌洗錢。
郭哲敏去年11月再度羈押,今天被求刑15年,當庭告訴合議庭審判長,他絕不迴避官司,但羈押1年多,面對父親過世、財產涷結,公司倒閉、背負債務,母親、妻子,四處覓保籌到1億元交,他面臨人生低潮深自檢討,對妻子曾因他無法返家看小孩,發表不當言論道歉,希望獲釋返家照顧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