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死1歲童「剴剴」保母姊妹檔 續押禁見2個月看守所過年
涉嫌虐死男童剴剴的保母姊妹劉彩萱(右二)、劉若琳(左二)延押禁見2個月。(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保母劉彩萱、妹妹劉若琳,前年底涉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去年4月北檢依凌虐幼童致死罪嫌起訴2女,台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中,由於2女的羈押禁見期限將於本月18日屆滿,台北地院本月6日開庭提訊2女,詢問檢、辯意見後,今日認定2女有逃亡、勾串之虞,裁定2女皆延押禁見2個月,將在看守所過年。
法官本月6日開庭時,蒞庭檢察官認為劉氏姊妹與6名證人有高度串證可能性,建請續押,2女的律師主張無法證明一定會勾串,請求具保停押。
北檢起訴劉姓姊妹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妨害自由而致人於死罪、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等3項罪名,最重均可處無期徒刑。2女偵查期間即被收押禁見迄今,由於上次延押裁定的期限將於本月18日期滿,法官1月6日開庭訊問2女及檢、辯意見。
6日庭訊時,蒞庭檢察官黃怡華認為,2被告先前聲請傳喚要在國民法庭做證的5名證人,與劉氏姊妹有高度勾串可能性,而另一很可能來台做證的關鍵證人即外籍看護,也可能遭受劉姓姊妹的壓邊,且國民法庭的採證程序是以證人優先為原則,偵查筆錄次之,因此要特別留意串證問題,羈押的理由尚未消滅,建請繼續收押。
劉彩萱、劉若琳今皆未親自答覆,委由律師團表示意見。劉彩萱的律師謝孟羽指出,外籍看護和劉女已無僱傭關係,無從壓迫對方,也不會報影響其他5名證人證詞;律師黃任顯說,法醫研究所驗屍報告中的切片報告直至今日還沒交給辯方,律師無從有效答辦;律師陳雨凡主張,本案發生在家內,不能 因親自見聞的證人與被告共同居住,就斷定有勾串之虞。
檢方補充,劉氏姊妹案發後有請同住家人趕快湮滅證據,王若琳也有將自己的庭訊內容告知家人,且姊妹曾在北檢偵查庭外與家人討論案情,顯有勾串之虞。
劉若琳的律師曾維翎認為,檢方未釋明劉女和證人有勾串之虞的具體依據,應以具保取代羈押;另一律師林俊宏說,檢方僅憑被告與家屬於偵查時在法庭外對談的照片,就斷定是在討論案情、勾串,認為檢方過度推論、跳躍、腦補。
檢方回應強調,劉姓姊妹的勾串、滅證事證,不只是1、2句話,光是接押庭的相關筆錄記載就多達十幾頁,檢方是為了避免被告再被冠以更不雅的稱號,才僅僅略舉幾項事證,相信閱過卷的法官、律師都深知詳情,辯論律師卻刻意曲解指責檢方於庭上所舉的事證不足,請法官依法審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