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不服羈押 律師遞狀抗告
李文宗今日下午委由律師遞狀提出抗告。(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等人涉京華城行收賄、公益侵占等案,本月2日更裁裁定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等4人,皆羈押禁見3個月;繼沈慶京於3日提出抗告後,李文宗也於今日下午委由律師遞狀提出抗告。
抗告期限將於本月13日(下週一)到期,沈慶京率先3日提出抗告;柯文哲的律師團也於日前至看守所律見時,向柯力主抗告,爭取交保候傳,以利準備應訟,但尚須確認柯是否要抗告。
北院合議庭已排定於1月23日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將提訊李文宗、傳喚起訴後獲500萬元交保的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等3人開庭。
李文宗被認定是柯文哲的大帳房,涉於任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及柯辦主任時,與柯文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慶京賄賂,又以木可公司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並指示胞妹李文娟銷毀木可損益表滅證,被依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對眾望基金會涉背信罪起訴,檢方求刑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