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場籌備處代表人不想受制信眾代表 涉偽造文書領走149萬餘元
桃園地檢署因偽造文書案件將王姓女子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王姓女子是一處道場籌備處的代表人,2017年間她往籌備處金融帳戶存入信眾捐款445萬餘元,並被要求訂下規定,須使用王女的小章、籌備處的大章、2名信眾代表私人印鑑才能提領存款,豈料王女2022年11月間,不想領錢還須受制於2名信徒代表,假借遺失名義更換存摺後,領走或轉出149萬餘元,其中77萬餘元買自小客車登記於她名下,桃園地檢署今天(7日)偵結,已因偽造文書案件,將王女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籌備處開戶後,信眾們憂心籌備處尚未法人化、存款恐會被中飽私囊,便要求王女訂下規定,要提領籌備處存款,須同時使用2名信眾代表的私人印鑑;2022年11月之前,一切正常,但王女不想領錢還得受制於2名信眾代表,便告知銀行,籌備處的存摺、大小章與私人印鑑都遺失,須補發,擅自取消了提領存款須有2名信眾代表私人印鑑的規定。
2023年1月到5月間,王女或提領、或轉帳,領走籌備處存款共149萬3000元,檢方追查,其中77萬2000元,她拿來購買自小客車,還登記在名下,成為她的私人財產,今天偵結,已依偽造文書起訴王女;王女解釋,她領走的籌備處存款,是要支付籌備處房租、水電、辦事開銷等費用,至於自小客車則當作公務車使用,因籌備處尚未法人化,只好登記在她名下。